《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于7月1日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繼環保法之后第二個環保行業的強制性政策,該辦法的出臺為防范污染地塊環境風險、保障再開發利用的環境安全、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管提供了管理依據。
據悉,正在修訂編制的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標準計劃年底前出臺。
隨著治理和監管逐步加強,我國土壤污染惡化情況將逐步緩解,隨之帶來的產業紅利也將逐步釋放。而在市場需求逐步擴大的同時,行業前景日漸明朗。
開啟萬億級市場
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國開展了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
根據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全國土壤污染總的超標率為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污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1.1%,尤其是耕地的污染超標率達到19.4%,中重度污染耕地大體在5000萬畝左右,這部分耕地已經不能種植糧食。
2016年6月1日,國務院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土十條》),拉開了土壤污染治理的序幕?!锻潦畻l》強調階段治理任務目標:中期2020年完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實現安全利用面積4000萬畝,分批實施200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遠期2030年修復面積基本完成。
據《中國土壤修復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土壤修復行業將是“十三五”期間發展空間最大的環保細分行業,市場空間高達4.6萬億元。且受環境治理的長期性要求,土壤修復行業有望保持較長時間的高景氣度,未來市場規模將進一步擴大。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財政方面,中央財政設立了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從去年到今年上半年,中央財政下達財政預算約146億,支持地方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環境商會土壤修復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魏麗表示,土壤修復的產業規模正在逐年增加,預計2017年產業規模有望達到240億元。
并購潮將啟
隨著“土十條”的落地,土壤修復這一新興行業有望成為繼大氣污染、水污染治理之后,另外一個充滿巨大潛力的市場。事實上,目前已有眾多資本和企業紛紛進入該行業尋找發展機會。
有關數據顯示,2014年一年內,全國新增土壤修復企業上千家,創業者們在技術領域各種創新,跨界者也躍躍欲試。但是,目前我國與土壤修復相關的公司多數是工程公司,這里面有專業的修復公司,而更多的則是由土建公司轉型而來。
經過近年來的發展,土壤修復行業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2015年,上田環境、博世科登陸新三板、創業板,世紀星源收購博世華,鴻達興業拓展土壤改良劑業務。2016年,理工環科收購碧藍環境、航天凱天登陸新三板,建工環境開始排隊IPO等,除中節能大地、鼎實環境等公司尚未上市外,行業中排名靠前的大公司大多完成了資產證券化。
現在(土壤修復)市場屬于企業多、市場少;未來土壤修復市場是值得期待的。目前我國環保產業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美國的土壤修復產業經歷了成長、爆發、調整等多個階段,我國土壤修復產業也會走上與之類似的道路,企業想要獲得產業爆發的紅利,就需要做好前瞻性的布局。
今年年初博世科購買加拿大RX公司100%股權,快速引入土壤污染場地的識別、評估、修復技術為代表,以資本換取技術,出海并購成為一些資本實力雄厚的企業的戰略選擇,但對于看重本土技術的大公司,也一定會選擇一些技術好或具有先進設備研發能力但市場局面尚未打開的小公司進行業務聯姻。
我國土壤修復行業市場空間并不僅僅在土壤修復上,它將包括監測、修復、評估等領域在內的整個土壤產業鏈。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離不開涵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我們期待在這一領域形成若干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和一批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杯h保部土壤環境管理司司長邱啟文說。
體系亟需完善
現階段我國土壤修復產業尚屬發展初期的新興行業,法律法規標準及環境管理框架體系缺位,導致土壤修復尚在起步階段就已生亂象,存在著無序搶占市場、惡性低價競標、急于求成、變身“土方工程”等亟需重視的問題,這已經嚴重制約了土壤修復市場的健康發展。
現行法律法規提供的只是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零散規定,我國目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還沒有制定專門性的單行法律。
《中國經濟信息》記者從環保部獲悉,環保部積極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已形成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草案,近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進行分組審議。針對土壤污染防治,環保部將加快推動完善法規標準體系,一系列土壤環境法規及標準即將出臺。
業內專家指出,急需建立健全可持續土壤修復體系。要構建富有成效的土壤修復監管機制,應加大相關法規政策的執行力度。要創新工程監理與環境監理并行的雙監理機制,注重環境風險管控,阻止污染物再次遷移轉換。要構建并嚴格執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出臺并落實有關責任追究辦法。要構建土壤修復企業環境信用體系,放寬市場準入,嚴格市場退出,實行多部門聯動激勵懲戒,將社會責任感不強、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綜合信用差的從業單位名單向社會公開,有的要永遠逐出土壤修復市場。